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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跟错了人,就进了监狱,只因鲍叔牙举荐,获得公子小白的重用,方得以名满天下。
[15]《韩非子·奸劫弑臣》。第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
他在成功地论证了君民、君臣、君法与君国诸维度的制度层面的设计之后,却无法将君主的人格与位格维度之内在张力加以消解。术则应对君臣之维,具体表现为潜在性与非规则性手段的运用。综上两个方面,势之维度所要求的君主仅为中主,亦即中主即可达到富国强兵的治国之道,而且人为之势可以有效的排除桀纣之君的可能性,至于所谓尧舜之君,若抱法处势,则会更加发挥其长处,相得益彰。以君主之身份而行其势,才能达到名实相符。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12] 由此,在韩非看来,必须以法的形式确立社会秩序,因为— 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
那么,韩非为什么将术作为调整君臣维度的手段?术具体指的是什么?是否能够有效地调整君臣关系呢? 首先,在韩非看来,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韩非做了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譬喻: 夫良马固车,五十里而一置,使中手御之,追速致远,可以及也,而千里可日致也,何必待古之王良乎。对一只旁观的羊来说,那是狗们的私仇。
有为君主在相当程度上都有远见卓识、坚毅果决,不但有虚怀若谷、兼听则明,也常常有独断专行、说一不二。[63] 在公元3世纪的罗马帝国的危机高潮期,出现了吉本称之为从农舍到皇宫,又从皇宫到坟墓的不断变换。盖棺论定——开国君主的成败通常要以他去世之后的历史来验证和补足。这个期待对于古代中国政治精英非常重要。
而这也再次表明在中国古代的精英政治中,尽管皇帝附着于某个人,但这个职位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因素。[11] 一般说来,民主政府就适宜于小国,贵族政府就适宜于中等国家,而君王政府则适宜于大国。
不是如古希腊以城邦共同体为基础来建立君主制这种宪制/政体,也不可能以霍布斯和洛克言说的社会契约方式来建立国家,[26]古代中国的君主制首先是要,几乎可以说是要无中生有,以将沙子攥成团的强力意志,通过当时可行的某种政治架构将一块足够大的疆域内无数散落的农耕村落都拢在一起,规定人们生产生活繁衍后代必需的最基本的和平秩序,为在历史中逐步勾连、形成和展开这个后来被称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奠定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基础,通过提供社会的安定,也通过有效抵抗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来逐步赢得这块土地上的农耕者的政治文化忠诚——归顺。继承人的确定也会令主要大臣专注于政事,对自己政治前途甚或人身安全,无论利弊,都有比较稳定和确定的期待,这有利于政治治理。皇帝成了中国的罪恶、愚昧的代表,是近代落后挨打之渊源,是两千多年来摆满中国悲剧的那张茶几。我希望通过这种基于社会背景的制度功能分析和理解,推进从社会科学的视角和层面来研究古代中国的宪制以及其他制度,走出纯道德主义和情感主义的,在我看来太多执着于意识形态好恶的,主观评判。
其中公民,即有权参与城邦政治生活即投票决策的成年男子,约4万人。而只要没有共同体,没有与之相伴的共同归属感,民主制的前提——兼顾全城邦的利益——就不存在,就不可能有民主制的有效运转。但从历代的宪制实践来看,高层官僚和普通百姓对继位皇帝的才能和品行并无特别高的期待,总体而言的,对其政治合法性的期待更高,即继位者最好是依据宪制惯例的法定继承人,或是皇帝指定的继承人,而如果皇帝没有儿子,生前也没来得及指定,那么出于政治合法性的考量,继承人则最好是与皇帝血缘关系非常近的同辈或晚辈年轻男性。若是同中世纪以后的欧洲各国君主制相比,中国皇帝制的一个显著差别是,更强调正统,却不像欧洲君主那么强调血统。
[65]但竞争会湮灭亲情,直至引发皇室的悲剧。换言之,在古代中国,若无皇权,不围绕皇帝,精英政治就没法组织、运行和没有保证,甚至政治会高度不稳定。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John Marshall, in The Essential Holmes: Selections from the Letters, Speeches, Judicial Opinions and Other Writings of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ed.by Richard A. Posner,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7, p.208. [77]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同前注35,Ch. 14, Charisma and Its Transformation. [78] Posner, 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 同前注59, p.91. 载《法律和社会科学》第12卷(2013),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他们如何走遍这块土地,让所有有选举权的成年人都了解他?在一个没有出生年月记录的社会中,甚至如何确认和验证成年?甚至如何让这块土地上都知道并能遵守这个有关成年的标准?人们又为什么要聆听和了解孔子或孟子?为什么要聆听,且如何能听懂,他们的克己复礼或民贵君轻的主张?能听懂他们的口音吗?如果有多人竞选,又如何让选民了解并能有效识别每一个希望参政的候选人,和他们各自的政见?如何以文字或其他某种符号准确勾连、识别并在选票上标记各位候选人?如何通知并召集各位成年人开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在没有钟表的时代又如何协调各地同时和分别开会和投票?何为票?又如何计票?集中还是分散?如何确保计票准确和公正?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很简单的事,需要的都不仅仅是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判断或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理念,需要相对便利的交通和通讯,需要文字,需要迅速和有效的信息记录和传递、汇集、分类和保存,需要一批熟悉文字并能有效利用文字传递信息的专业人员。
[29] Hobbes, Leviathan, 同前注26,pp. 185-186 [30] 高长山:《荀子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页538-539。如果还想要在这篇疆域上构成(constitute)一个古代文明国家,还能有较长的和平,只能通过帝制,无论是早期的天子制还是秦汉之后的皇帝制。结果会是,在位皇帝反而更难获得正确决策所必须的真实、可靠和全面的信息。[43] 中国有很多神话,最大的神话就是知识分子受迫害。因此,现代以来中国社会流行的关于皇帝专制愚昧的断言,只是现代中国为了必须的社会革命和转型而创造的、并就此而言曾有重大革命意义的意识形态。四.皇权继承的麻烦 在任何意义上,皇位继承都是重大的宪制问题,因为这涉及领导人更替。
欧阳修编撰的《新五代史》·杂传(第2册,卷39-57,中华书局,1974年)中的传主,都是贰臣。但如果真的只是家事,其实就不需要宪制来规定。
他代表的是治国平天下的事业,即便这个事业会有失败。立贤的好处是,至少理论上如此,储君贤能最终会裨益国家和民众,有益于各高层官员。
一山不容二虎,既进管仲,[鲍叔牙]以身下之,之后的历史记录上就不再有鲍叔牙什么事了。[70]这些记录当然不大可能为真。
有为君主往往是创立了一个王朝的开国皇帝。从社会功能上看,正统和血统在中西社会都会强化和支持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震慑僭越和篡权,避免或至少是减少因此引发的社会政治动乱。而且这个竞争也并不必定驱使各位王子投资于可用于治国的知识和技能,努力学习和履行相关的政治责任,因为投资与此与能否继位的关系不确定。还是必须认真细致地考察中国古代的皇帝制,有时可以甚至必须借助某些西学概念,但有时却只能借助在中国社会中形成学术概念,在中国社会语境中,切实从制度功能上来理解,当然,也包括批判,比方说,皇帝制。
此外,每一朝代也常常会针对本朝的一些特点而伴随一些临时性措施或比较稳定的制度。[47] 在古代中国,政治文化精英之间的这种竞争有可能更为激烈。
这种提问几乎就相当于张三总是问自己为什么长得不像李四——一个决心跟自己过不去的问题,并且一定无解。国家出现后,也会出现作为军事和政治中心的城,却不大可能出现类似城邦的、更多商业意味的大共同体——市。
而到了春秋战国,除了主张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家,所有有为的政治思想家都希望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包括成天想着重建东周的孔子也断然认为,天下有道,礼伐征乐自天子出。例如,文景之治两位皇帝分别在位23年(公元前179-前157年)和在位16年(公元前156-前141年),持续近40年。
[32] 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同前注2,页41。2012年春初稿于纽约大学法学院。[50] 但众多精英聚到一起,最理想的状态,最平安的时候,也只可能是孔子说的和而不同。但恰恰因这些在中国学者看来显然甚至截然不同的制度,在亚氏的分类体系中都成了君主制,因此首先它们各自都一定不是无论古希腊、罗马的还是中世纪欧洲的君主制——当我们说张三像李四,前提就是,张三就不是李四。
而这个动词构成的名词化就成了这个城邦的宪制、政体或宪法(constitution)。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也指出,人同情理解他人的能力有限,且只限于密切交往的人。
我试图论证,这对范畴,至少就理论分析功能而言,不仅优于以统治人数多少或是否兼全顾城邦利益的亚里士多德的宪制/政体划分标准,而且可能具有更普遍的理论意义。以及伊丽莎白一世,因其近半个世纪的统治,使英格兰成为欧洲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但这种说法不过是将西方各地各自独立出现的民主政治现象,放进了一个时间序列,就想出了其中的承续关系。而皇子之间总会有或明或暗的竞争,就可能引发出另一类政治动荡,直接毁灭儒家的基本家庭伦理之一,兄弟之情,[64]甚至迁怒于皇帝,造成皇家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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